通告
兹有林文,曾与我司有业务合作。为此,特向各位航运人士告知:
林文冒用宁波锦德的名义在外做业务,业务款不打入本公司指定账户,而打入他指定的他人户头,对此行为我方已配合宁波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本公司郑重声明:
公司业务联系所使用电话:0574-8290 1222,0574-8101 7888。
公司业务指定汇款账号:邮局的费亚莉,农行的周玉蓝,宁波高新区锦德海事技术公司账号。非以上电话和以上账号,一概非宁波锦德公司业务联系。请大家注意。
以上声明,望各位航运人士引以为戒。
宁波高新区锦德海事技术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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