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事局为加强船员服务管理,规范船员服务行为,促进船员服务业的公平、有序、健康发展,保障船员合法权益,于2014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加强船员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精神本站作如下决定:
1.即日起在本站新注册,且未在海事部门取得船员服务资质欲开展船员服务的企业以及未在海事部门备案的相关航运企业一律不再通过审核。
2.在本站新注册的企业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彩色描件方可通过审核。船员服务类企业需提供带有效年检记录的执照副本以及船员服务机构许可证或海员外派许可证;已在海事部门备案的航运公司需提供带有效年检记录的执照副本。
3.站内部分企业已取得服务资质且企业性质状态未更新的,请到后台上传相关资质扫描件并联系我们更新企业性质状态。
4.站内现有少数信誉良好,为有资质航运公司提供船员中介服务的企业,请尽快向海事部门申请船员服务许可证,向本站提供服务机构许可证扫描件并联系本站修改企业状态,此类企业如因与相关法规抵触可能随时对账号封停处理。请相关企业相互告知,尽快申请服务资质。如有疑问联系qq:30453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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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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