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协字[2009] 27 号
各有关航运公司:
2009年 4月份,我海军舰艇继续为我国船舶执行定期编队护航,我国船舶可按照定期编队护航时间表,提前调整航向航速加入护航编队。
现将2009年4月份定期编队护航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东西行定期护航编队安排
(一)西行护航编队
1. 启航时间:
4月3日当地时间18:00(北京时间22:00)
4月8日当地时间18:00(北京时间22:00)
4月13日当地时间18:00(北京时间22:00)
4月18日当地时间18:00(北京时间22:00)
4月23日当地时间18:00(北京时间22:00)
4月28日当地时间18:00(北京时间22:00)
2. 启航地点:
从4月份开始调整西行会合点A点位置为:北纬14度36分,东经53度00分。
(二)东行护航编队
1. 启航时间:
4月1日当地时间06:00(北京时间11:00)
4月6日当地时间06:00(北京时间11:00)
4月11日当地时间06:00(北京时间11:00)
4月16日当地时间06:00(北京时间11:00)
4月21日当地时间06:00(北京时间11:00)
4月26日当地时间06:00(北京时间11:00)
2. 启航地点:
从4月份开始调整东行会合点B点位置为:北纬11度48分,东经44度05分。
二、其他事项
我海军将有四艘护航军舰在4月13日西行和4月16日东行两个护航批次中,分别为我过往商船提供护航服务,希望我航运公司积极报送相关批次护航申请,参加有关护航编队。
附件:《关于申请定期伴随护航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中国船东协会
200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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