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海航[2009]119号 2009年06月22日
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工程第6合同段桩基施工
一、作业时间:2009年6月18日—2010年1月22日,每日0600—2200时。
二、作业地点:宁波象山港,鄞州横码到象山西泽汽车轮渡线西侧水域,分两个作业区:
作业区一:以下四点连线水域范围内:
①29°39′12″.6N/121°47′42″.4E;
②29°39′29″.1N/121°47′30″.4E;
③29°39′08″.2N/121°46′52″.8E;
④29°38′51″.8N/121°47′04″.7E。
作业区二:以下四点连线水域范围内:
⑤29°37′34″.3N/121°48′00″.5E;
⑥29°38′38″.6N/121°47′14″.2E;
⑦29°38′59″.4N/121°47′51″.9E;
⑧29°37′55″.1N/121°48′38″.3E。
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航海用途等同于WGS-84世界大地坐标系)。
三、作业方式:作业单位按施工顺序进行运桩进场、吊桩、移船定位、锤击沉桩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沉桩作业时,打桩船在上述水域抛前后八字开锚,并有前后穿心缆,锚缆长度约250米—300米。参与施工作业的船舶有“宁波海力801”、“宁波海力803”、“宁波海力805”、“宁波海力809”、“浙三驳11”、“双宁8106”、“成金2”等。
四、注意事项:
1.施工船舶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瞭望,确保VHF16频道畅通并由专人值守,注意过往船舶动态,及早采取安全及应急措施。
2.施工期间,施工水域实行水上交通管制,禁止与施工无关船舶进入施工水域。
3.航经船舶应按《关于公布象山港公路大桥建设期间施工水域和临时航道的通告》(甬海航[2009]118号)要求,加强与施工作业船舶的通信联系,并根据航标指示,谨慎驾驶,缓速通过大桥水域。
4.紧急联系电话:18967864118或0574-1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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