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等7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6月10日至8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6月18日,7部门联合召开全国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地方要认真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加大清理整顿力度,针对目前外派劳务领域存在的非法外派屡禁不绝、外派企业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受商务部部长、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陈德铭的委托,商务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高虎城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他表示,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内国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做好对外劳务合作工作,对增加国民收入、带动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密切对外友好关系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对外劳务合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对外劳务合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统筹考虑,坚持科学发展,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范、促进和服务的制度措施,确保对外劳务合作在规范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高虎城说,对外劳务合作涉及政府、企业、劳务人员等多个层面,以及出入境、领事保护、权益保障、市场秩序、应急处置等诸多环节,要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各地方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强对本地区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机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制,抓好落实。
高虎城要求商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加强对外派劳务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外派企业,对严重违规且影响恶劣的,不符合对外劳务合作资格条件的,依法撤销经营资格。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公民通过正规的渠道出境务工,帮助外派劳务人员了解对外劳务合作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常识,提高外派劳务人员出境务工的适应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高虎城强调,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依法取缔违规违法企业和中介,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清理和淘汰一批违规的外派劳务和中介企业,使外派劳务市场秩序得到基本好转,外派劳务人员和外派劳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规范健康发展。
商务部副部长陈健在会上通报了当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总体情况。他表示,近年来,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快速发展,总体情况良好,截至2009年5月末,我国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77万人次,目前在外74.5万人。但也存在非法外派活动屡禁不止,外派企业经营水平不高的情况,导致境外劳务纠纷事件频发,必须采取措施对外派劳务市场秩序进行集中整治。
各部门一致认为,做好外派劳务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商务领域的具体工作,而且是关系到我国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和经济外交大局的重要问题。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是保护外派劳务人员切身利益、维护我国对外形象、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国“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的需要,非常必要。同时,分别对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部署。
外交部吴红波部长助理表示,境外劳务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到我国形象和外交大局,开展清理整顿工作非常必要,各地区应从维护国家形象和利益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妥善处置境外劳务事件。他要求各驻外使领馆及时提供非法外派劳务线索,配合国内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监察部姚增科副部长要求各地监察部门认真依法履职,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推卸和逃避责任、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交通运输部徐祖远副部长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和完善清理整顿外派海员市场的各项措施,坚决打击海员劳务外派的违规违法行为。
工商总局钟攸平副局长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配合商务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严格办理企业登记手续,对未获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允许登记或核准相应的经营范围。同时,要加强对外派劳务广告的监测,严厉查处虚假外派劳务广告。
国资委规划发展局王晓齐局长代表国资委讲话,要求各中央管理企业落实责任,健全有关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外派劳务管理,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追究责任。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朱际青副局长代表公安部讲话,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通知》和本次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外派劳务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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